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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政企一体向市场主体转型,至今基本已完成全面市场化运营,在自贡高新区由省级
升到国家级高新区的开发建设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四川经略长丰半导体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及辅助设施项目
室外工程施工劳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20180424-5号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工程名称:四川经略长丰半导体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及辅助设施项目施工劳务工程
1.2、建设地点:板仓园区内。
1.3、建设规模:室外工程道路投影面积约25700平方米。
1.4、招标范围:四川经略长丰半导体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及辅助设施项目室外工程的施工劳务(不含厂区道路路基工程,路面水稳层和沥青砼面层工程)。
1.5、承包方式:承包施工劳务,包括人工、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大中小型机械和工护具、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工期等。甲方提供商品砼、钢筋、干混沙浆、砖、花岗石、雨污水管、成品检查井。甲方不提供现场临时设施的所有材料。
1.6、质量标准:合 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1.7、工期要求: 工期183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现场通知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承包范围应包括本项目各工种)
2.2、具有与相应资质、相应施工能力匹配的人员、设备、资金。
3、工程报价方式:室外工程劳务费(按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组价,包含人工费、辅助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现场周转材料费等所有的费用及税金)×(1-投标下浮系数)计算,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请于2018年24日至2018年4 月26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自贡市高新区板仓孵化大楼301室,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服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者请将投标保证金¥ 1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于2018年 4月26日17:30时前通过转账或者汇款方式缴到我公司财务部,凭银行回单至我司财务部领取收据。
5.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退还(无息)。
5.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开户行:自贡银行汇兴支行
账户名: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0000 0168 7090 4012
6、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于2018年 4 月 26 日17:3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到板仓孵化大楼301室公司企业发展部张斌处,经我司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此次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7 日下午16时00分,地点为南湖逸都B区售楼部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自贡市高新区板仓孵化大楼301室
联系人:张斌
电话:13550753249
传真:0813-8105909
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4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