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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政企一体向市场主体转型,至今基本已完成全面市场化运营,在自贡高新区由省级
升到国家级高新区的开发建设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卧龙湖城中村棚改项目(二期)六号安置点配套设施(装饰装修工程)
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20190314-1号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工程名称:卧龙湖城中村棚改项目(二期)六号安置点配套设施(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分包
1.2、建设地点:自贡市高峰乡。
1.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5.4万平方米,详见设计施工图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质量标准:合 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1.6、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 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开标后7日以内正式进场。
1.7、工程造价约:2074.58万元(其中暂列金额210.69万元)。
1.8、招标范围:卧龙湖城中村棚改项目(二期)六号安置点配套设施二次装修。含所有单体(含地下室)门(含防火门)、吊顶天棚、地面、墙面贴砖、栏杆、成品楼梯;墙面隔声棉;墙面软包;所有单体厨房卫生间隔板、台、板、槽;楼道大门花岗石;黑板;地下室地坪漆及标线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2、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
2.3、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3、工程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总价下浮率进行报价。报价为含税价,需提供10%增值税专用发票。
4、付款方式:工程没有预付款,按完成的产值(经审核)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完工验收合格按工程进度付至80%,余款(5%的质保金除外)在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之日起60日内支付,质保金在质保期(按国家规定)满并无缺陷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5、结算方式: 装修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工程量按有关规定计算,计价按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规定执行;本次装饰装修工程垂直运输项目不计算;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自贡建设》发布的不含税材料价格均价执行,信息中没有的材料双方认价,认价不下浮;人工费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按相关规定计算,最终结算价扣除双方认价后按中标下浮率执行。
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6.1、请于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19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自贡市高新区板仓孵化大楼301室,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者请提供联合体协议)。
6.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服务。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者请将投标保证金¥5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于2019年3月19日17:30时前通过转账或者汇款方式缴到我公司财务部,凭银行回单至我司财务部领取收据。
7.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退还(无息)。
7.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自贡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513631010018000261247
请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9:00时00分,地点为南湖逸都B区售楼部2楼会议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自贡市高新区板仓孵化大楼301室
联系人:张斌
电话:13550753249
传真:0813-8105909
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