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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政企一体向市场主体转型,至今基本已完成全面市场化运营,在自贡高新区由省级
升到国家级高新区的开发建设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高新区物流仓储一期项目、卢德铭故居纪念馆
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20190703-3号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工程名称:高新区物流仓储一期项目、卢德铭故居纪念馆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1.2、建设地点:高新区物流仓储一期项目位于自贡市综合保税区南侧;卢德铭故居纪念馆位于自贡市自流井区仲权镇;
1.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1个标段;共计3台电梯设备采购、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缺陷处理、维修及后期服务等;
1.4、计划工期: 电梯设备供货期为 60 日历天,从业主发出书面供货指令开始计算;安装工期(含调试、质检部门验收合格)为 40 日历天;逾期一天,罚款1000元;
1.5、质量目标: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合格标准。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技术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推荐品牌:迅达(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Hitachi日立(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三菱(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奥的斯(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力KONE(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蒂森克虏伯、奥的斯机电、富士达、东芝电梯、康力电梯。
特别说明:所提供的电梯梯型为中等及以上档次。提供的原厂原品牌货物需由厂家和代理商共同盖鲜章。投标方需出具品牌属实承诺书(如甲方有需要,出厂前需提供原厂验货,费用投标方负责);
2.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唯一授权的该项目经销商;
2.3 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资质(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质应为B级及以上(代理商安装、维修应为B级及以上);
2.4 代理商必须提供:(1)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授权代理的书面文件原件;(2)本标段要求制造商须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5 投标人须在自贡市内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者有在自贡的服务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能提供长期服务;
2.6 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经济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在2017年07月01日后新成立的公司则提供承诺函,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建立了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政府采购和其他招标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3.1、请于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1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至自贡市高新区板仓孵化大楼301室公司企业发展部张斌处,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此次投标。
3.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服务。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投标者请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于2019年7月9日17时30分前通过转账或者汇款方式缴到我公司财务部,凭银行回单至我司财务部领取收据。
4.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自贡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513631010018000261247
请在备注栏注明投标工程名称,请使用对公账户转账或汇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1日9:30时,地点为南湖逸都B区售楼部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自贡市高新区板仓孵化大楼301室
联系人:张斌
电话:13550753249
传真:0813-8105909
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