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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政企一体向市场主体转型,至今基本已完成全面市场化运营,在自贡高新区由省级
升到国家级高新区的开发建设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自贡科技创新中心转型升级工程项目
外墙聚合物水泥砂浆施工劳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20191105-1号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工程名称:自贡科技创新中心转型升级工程项目外墙聚合物水泥砂浆施工劳务
1.2、建设地点: 自贡市板仓工业园区南岸科技新区
1.3、建设规模:施工总面积约25000平方米。
以上工程量为预估工程量,与实际发生工程量可能有较大变化,但无论工程量如何增减,均按投标人报价中该项目中标综合单价执行,不做任何调整。
1.4、招标范围:
由招标方提供的: 自贡科技创新中心转型升级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以内的含建设单位、设计变更以及招标方临时安排的所有外墙聚合物水泥砂浆劳务工程。
中标方负责后台放灰配料、外墙基层清理找补、毛化及湿润处理,不同材料交界处挂400mm宽耐碱玻纤网(玻纤网由甲方提供),18mm厚1:2.5聚合物水泥砂浆,压光。
1.5、安全要求:
1.5.1、中标方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必须树立牢固的安全生产意识,接受招标方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听从招标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1.5.2、施工期间,中标方作业人员正确了解使用“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特别是必须无条件戴好安全帽上班,若不戴安全帽,不准上班,作业时未戴好安全帽或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招标方处罚中标方人员200元/人次,罚款在中标方当月工资内扣除。
1.5.3、若发生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30000元内(含30000元)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超过30000元超出部分的医药费,由招标方负责,若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含过往行人和第三者由中标方负责解决处理。
1.5.4、在施工期间,严禁中标方作业人员酒后上班,凡发现将处罚中标方500元/次并立即停止酒后作业人员作业。严禁故意拆除、损坏,招标方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若有违反招标方将予以重罚,造成安全事故将负全责。
1.5.5、中标方应对本组作业人员的身体及健康素质随时进行了解掌握。严禁使用带有疾病的或18岁以下及60岁以上的人员从事建筑工地上班。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一切损失。
1.5.6、在施工期间严禁中标方所有作业人员在楼层、室内向室外、楼下抛掷任何物品和建筑垃圾,违者处罚500元/次,若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应负全责。
1.6、工期要求:
1.6.1、按项目部每月工期计划执行。必须满足项目部制定的阶段性工期要求。
1.6.2、本工期已包括国家节假日和雨天农忙季节,停水、停电因素,招标方不再延长工期,拖延工期按 1000 元/天进行处罚。
1.6.3、中标方未能达到招标方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控制等要求,招标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而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50%工资支付中标方,不负责其他任何损失,招标方另安排其他人员进入该工程继续施工。
1.7、现场管理要求:
1.7.1、中标方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遵守招标方现场的各种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必须服从招标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1.7.2、在施工期间,中标方作业人员不准在工地的范围内打架、斗殴、赌博,涉毒、涉黄及危害社会的治安案件发生,若中标方人员有违反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1.7.3、凡中标方作业人员发生违纪行为和违反现场的生产管理制度条例的处罚金,在中标方当月工资内扣除。
1.7.4、严禁携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否则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方承担。
1.7.5、现场严禁恶意关塔吊等机械设备电源、私自爬塔吊、争塔吊(抓住吊钩不放),违者罚款 2000 元∕人次,发生安全事故中标方承担主要责任。
1.7.6、中标方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一经发现对参与人员罚款2000 元∕人次,发生伤亡事故由中标方负责。
1.7.7、中标方在现场所有的材料、工具、用具、交通工具、现金及贵重物品等,中标方自行妥善保管,如损坏、被盗招标方概不负责,中标方承担一切损失。
1.8、材料管理要求:
中标方应听从招标方有关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爱惜招标方的材料。如中标方浪费招标方的材料,招标方则按中标方所浪费的材料价值从中标方应得的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招标方现场人员因中标方材料浪费过大,有权对中标方进行罚款。中标方人员每天下班前应将水、电全部关掉,应将建筑垃圾和剩余的材料分类堆放到招标方项目部指定地点,并对有可能被损坏的未成形产品采取保护。
1.9、其他要求:
中标方负责自身使用材料的场内转运、清顺、堆码、进出场、上下车;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其他材料清顺、堆码、进出场、上下车,否则招标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作业,其产生的人工费从中标方应得工程款中扣除,该费用按高于人工费市场价的20%—40%扣除;材料的清顺、堆码如发生多个班组互相推诿,招标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作业,该费用由各班组分摊。中标方负责施工各阶段中标方范围内的卫生打扫及半成品、成品保护。
2、付款办法:
2.1、中标方收款时向招标方提供100%的劳务发票。
2.2、中标方必须保证招标方每月的质量、安全、工期要求的基础上按月收方结算招标方支付完成工程量的80%劳务费,否则将顺延到次月,满足上述要求后按实支付。余款(3%的质保金除外)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工作日内(结算已完成)支付,质保金在质保期(一年)满并无缺陷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承包范围应包括本项目各工种)
3.2、具有与相应资质、相应施工能力匹配的人员、设备、资金。
4、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于 2019年11月7日17时00分前转账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7日内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开户行:工商银行大安支行
账户名: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303304119201024782
请在备注栏注明投标工程名称,请使用对公账号转账
5、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报价表
(2)商务标部分包括: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③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被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待查
6、报名时间:请于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7日上午09: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自贡市高新区板仓孵化大楼301室报名,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交到自贡市高新区板仓孵化大楼301室张斌处,经我司考察、评审合格后方能参加此次招标。
7、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地点:自贡市高新区板仓孵化大楼301对面会议室
(2)截止时间:2019 年 11 月 8日上午 9:30 分止
8、开标时间: 2019 年 11月 8 日上午 9:30 分(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一时刻,特殊情况除外)
9、评标方法及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能少于两次报价,最终达到招标人期望值为准,如达不到则为废标。
0、合同签定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七日内。
联系人: 张斌
联系电话: 13550753249
附件1:
投标人报价表
项目名称:自贡科技创新中心转型升级工程项目
(外墙聚合物水泥砂浆施工劳务分包)
第一轮:
第二轮:
最终: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