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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政企一体向市场主体转型,至今基本已完成全面市场化运营,在自贡高新区由省级
升到国家级高新区的开发建设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自贡市高新区板仓大道、板仓边接线、S305线
绿化养护劳务承包项目
(第三次)
招标文件
自贡汇东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0年8月24日
招标文件
对自贡市高新区板仓大道、板仓连接线、S305线绿化养护劳务承包项目(第三次)进行招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自贡市高新区板仓大道、板仓连接线、S305线绿化劳务承包项目。
二、养护内容:
1、本采购项目为自贡市高新区板仓大道、板仓连接线、S305线劳务承包项目。该项目包括板仓大道、板仓连接线、S305线绿化及行道树的植物修剪、造型、施肥、浇水、降尘、防护(防寒、旱、风、涝、高温等)、复壮、病虫害防治,乔木支撑和扶正栽植,未达到保存率要求的植物补植,附属设施的保养、维修、更换,绿地中耕松土,草坪铺沙平整,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回收利用等。
2、植物保存率的标准:乔木和独株造型灌木保存率不低于98%,地被、草坪、竹类的保存率为100%。
3、已移交管护的范围内,增减绿化面积所涉及的费用(含绿化养护等级的面积调整)超过(不含)±2%,超出比例部分增减相应费用。
三、投标人资质资格及要求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5、具备劳务资质或企业经营范围包含劳务类项目。
6、经营业绩:提供独立承担过的公共绿化养护管理项目类似业绩。
四、 最高限价:
1、 最高限价:38800元/月;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2、 报价要求:
(1)、投标价包括为满足项目要求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包含人工,机械设备,病虫害防治药品,材料,安全保障和措施,垃圾清运处理,责任范围内的植物补植和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不含水车费用)。
(2)、按附件2报价清单格式报价。
五、养护期限: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六、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2、交款方式:本项目只接受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的保证金。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为无效投标。
(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3、收款单位:自贡汇东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4、开户银行:交行自贡汇兴支行
5、帐 号:513631015018010017343
6、交款截止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转帐,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七、履约保证金:
1、金额: 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2、交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非现金的形式向采购人缴纳。
3、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
八、养护质量标准:按照自贡市高新区园林绿化养护考核标准(附件1)。
九、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不预付养护款。
(2)每月根据高新区养护考核结果进行支付养护款,若考核不合格,甲方所受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从养护费中扣除。考核每月进行,养护费每季度支付一次。
(3)付款时中标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养护单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养护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劳务承包公司按文明工地的要求组织安排劳务施工,达到自贡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3、劳务承包公司应重视施工安全,由于劳务承包公司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不力或不到位,违章操作、无证上岗操作和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包括第三方人员责任事故),由劳务承包公司全部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十一、评标方法及标准: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不能少于三次报价。
十二、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为1正本1副本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8日10:30(北京时间)。
十四、报名地点:自贡汇东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十五、开标地点:自贡汇东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十六、联系方式
地 址:自贡汇东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报名联系人:钟永红 电 话:0813-8260429
技术咨询:邹敏 电 话:13108083306
附件1
板仓大道、板仓连接线、S305线项目巡查考核和定期考核表
考核项目 |
考核地段评价扣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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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绿化植物 |
1.行道树 |
1.1 出现死亡或达不到景观效果要求的树木,每株扣2分。 |
1.2 未根据植物生物和生态特性进行修剪(除1.6的情况外)导致修剪过度或操作不当明显影响景观效果、植物健康的,每株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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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管护期间发生主干歪斜,每株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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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支撑架不牢固或不符合要求(如:木质支撑有菌类、腐蚀、缺损,铁质支撑有大面积锈斑等),每株扣0.5分。最高不超过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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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徒长枝、病虫枝、干枯枝、下垂枝、断枝等修剪不及时,树冠下缘线低于2m,或主干2m内出现分蘖枝,每株扣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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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因未及时修剪造成市政设施、管线、公共交通等产生安全隐患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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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树池及树池边线0.5米范围内出现杂草影响景观的,每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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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行道树以外的乔木,大灌木,竹类 |
2.1 出现死亡或达不到景观效果要求的植物,每株(丛)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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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未根据植物生物和生态特性进行修剪(除2.6情况外)导致修剪过度或操作不当影响景观效果、植物健康,每株/丛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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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管护期间乔木发生主干歪斜影响景观效果,每株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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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乔木支撑不牢固、不符合要求,每株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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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徒长枝、病虫枝、干枯枝、下垂枝、断枝等修剪不及时,或主干2m以内出现分蘖枝,每株扣0.5分。最高不超过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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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因未及时修剪造成市政设施、管线、公共交通等产生安全隐患的,每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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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树耳内杂草,每个树耳内三株及以上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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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整型、色块灌木 |
3.1 单株整型灌木上出现5枝及以上徒长枝,每株扣0.5分;色块灌木5m2出现10枝徒长枝及以上,每5m2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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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整型灌木缺株、死亡、冠幅不完整,每株扣1分;色块灌木缺株、死亡等的裸露面积(灌木冠幅表面积)超过0.1m2,每0.1m2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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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未封林的色块灌木内,取1m2样地,出现3株(丛)及以上杂草,每1m2扣0.5分。已封林的色块灌木内,每出现1株超出灌木修剪轮廓外的杂草,每株扣0.5分。色块灌木内出现1株杂藤,每株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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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色块灌木内混有其它品种的色块灌木,发现每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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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整型、色块灌木轮廓不整齐、线性不流畅,每m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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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绿篱 |
4.1 绿篱死亡或裸露表面积超过0.1m2,每0.1m2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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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5m内超过10枝徒长枝,每5m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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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绿篱支撑构架破损、歪斜等,每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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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出现超出或附着于绿篱表面的杂藤,每株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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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绿篱下出现长度超过15cm的杂草,每株(丛)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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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草坪 |
5.1 黄土裸露或出现草坪不可恢复的面积,每0.1m2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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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草坪边缘(路牙边、灌木边、树耳周边等)部分,其高度若超过相邻草坪草高度5cm,每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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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除沿路牙的草坪部分外,台湾2号草坪高度超过8cm,混播草坪高度超过10cm,扣5分,每超高1cm加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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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1m2草坪内,出现8株(丛)杂草及以上,每1m2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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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管护期间草坪出现坑洼、凹凸不平,每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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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草坪修剪过度导致枯黄,枯黄总面积超过100m2,扣5分,每增加10m2加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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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草坪周围的路牙、花台外侧0.5m范围内出现杂草,每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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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草坪内与乔木、灌木的分界线线形不规整、不流畅,每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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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病虫害防治 |
6.1 单株乔木、整型灌木等出现病害和虫害每株扣0.5分;绿篱、灌木、草坪等出现病害和虫害,每1m2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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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水肥管理 |
7.1 施肥、喷洒农药不合理、不到位,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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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使用有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他公害的药剂、肥料,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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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未浇水或浇水不合理,造成干旱、水涝等现象,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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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未中耕松土或中耕松土不合理,造成栽植土透气性差等影响植物生长,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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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属设施设备 |
1.景观灯、园林小品、灌溉系统、栏杆、路牙、铺装、树池、园林标示标牌及休憩桌凳等附属设施设备,受损、歪斜或其它影响功能使用和美观的,每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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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卫生 |
1. 绿地管护中产生的绿化垃圾未打包装袋或未当天清运,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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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管护操作中管护工人未统一着工作装,每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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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管护范围内出现杂物、垃圾,每处扣0.5分。最高不超过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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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护范围内有乱贴乱画、老鼠洞等,每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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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落叶未及时清理影响景观,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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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树叶有明显积尘,每个考核地段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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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树干、树枝上有不利于生长或影响景观的悬挂物、附着物等,每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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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附属设施(如园灯、花台、栏杆等)有明显积尘,每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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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绿地内焚烧垃圾,每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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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综合管理 |
1.档案资料管理 |
1.1 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前,乙方未提交符合要求的管护月报(管护月报范文见附件6),当月扣2分。 |
1.2 出现植物、设施变化前,未报送相关情况和资料,当月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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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管护年度末或在年度中抽查时,不能提供准确、完善的财产台账或管护现状图,当月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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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项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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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保存率不达标时,未在近期适宜季节(或未按照文件通知、整改通知)开展补植,或补植植物与原植物不一致时,当月扣10分(补植植物仅为草坪和色块灌木时)或扣20分(补植植物包括乔木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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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出现单位(个人)未经甲方批准的占用绿地、移植(砍伐)植物,如绿地的开挖、广告牌的设立、树木的修剪等,乙方应立即阻止,并将情况报告甲方。若乙方未发现、未阻止、阻止不及、阻止不力时,造成绿地被占用或植物损毁,每出现一起扣5分,且面积每1㎡加扣0.5分、乔木每株加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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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因责任单位养护管理不力导致以下情况的:高新区管委会通报的,扣5分;市级相关单位通报的,扣10分;省级及以上相关单位通报的,扣20分;市级媒体负面曝光的,经高新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查实后,扣5分;省级媒体负面曝光的,经高新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查实后,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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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逢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或市、区重大接待、迎检等时期,若不能按高新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求完成交待任务,造成恶劣影响的扣10分。 |
备注:1.杂草:是指除设计的景观草坪草外的阔叶草本类植物及超过相邻景观草坪草高度的非阔叶草本类植物;生长在色块灌木绿地内的、且枝叶超出色块灌木整型轮廓外的草本类植物;生长在绿篱内或者绿篱外侧10cm范围内出现高度超过15cm的草本类植物。
2. 乔木主干歪斜:树干倾斜超过10°。
3.整形灌木、色块灌木、绿篱的徒长枝:一级、二级管护绿地中,超出整形或色块灌木、绿篱整形轮廓外10cm长的枝条,三级、四级管护绿地中,超出整形或色块灌木整形轮廓外15cm的枝条,就称为整形或色块灌木、绿篱的徒长枝。
附件2
板仓大道、板仓连接线、S305线报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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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出的价格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税金和保险等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2.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改本表格式,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
投标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投标函
自贡汇东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所有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按照合同相关规定完成项目。
三、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五、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已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此有不清楚、误解以及对招标文件内容质疑的权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自贡汇东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为我的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的投标。代理人在本次招标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1)上述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时才能生效。(2)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该附件的内容。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