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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政企一体向市场主体转型,至今基本已完成全面市场化运营,在自贡高新区由省级
升到国家级高新区的开发建设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自贡航空产业园建设一期工程项目航空大道南延线
路面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20210709-1号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自贡航空产业园建设一期工程项目航空大道南延线路面专业分包。
1.2、项目地点:自贡市贡井区成佳镇。
1.3、项目规模:自贡航空产业园航空大道南延线道路全长约2670米。
1.4、质量安全标准:按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及环保、防疫要求。承包方必须主动接受发包方管理,并按照发包方要求做好: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环保、防疫措施。工人入场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应急救援与处置预案等工作。承包方应重视施工安全,由于承包方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不力或不到位,违章操作、无证上岗操作和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质量、安全生产、环保、防疫事故(包括第三方人员责任事故),由承包方全部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含检测费用且需检测合格,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1.6、主要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级配碎石底基层厚15cm厚约117000㎡,20cm水泥含量5%水稳层约115540㎡,土工布114450㎡,24cm厚混凝土路面114450㎡(抗折强度≥5MPa),路面拉杆、传力杆、钢筋共273吨,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不含道路照明工程)。
以上工程量为预估工程量,与实际发生工程量可能有变化,具体工程量及做法详施工图纸。但无论工程量如何增减,均按投标人报价中该项目中标包干单价执行,不做任何调整。
工作内容包括施工范围内设计及业主要求变更的工作内容。变更内容中如只是砼标号、石子粒径、水稳配合比发生变化,最终结算单价均按投标人报价中该项目中标包干单价执行,不做任何调整。
变更内容中如只是砼厚度、碎石层厚度、水稳层厚度发生变化,增加部分按定额材料耗量计算材料增加用量,单价按施工期间《自贡建设》不含税材料信息价格的均价执行,其他费用均不做任何调整。
1.7、工期要求: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完工,施工进场时间以发包单位的通知为准,逾期未完成,超出总工期一天罚金为: 10000 元/天。
1.8、报价方式:
1.8.1、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清单单价报下浮比例,最终报价为不含税价,中标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支付税费。
中标单价=招标清单单价(招标清单每项单价详附件)*(1-中标下浮率)。
1.8.2、中标单价为包干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管理费和利润、材料的现场转运以及与土建单位配合等的一切费用。
招标方设期望值(不公布),若最终最低报价者达到期望值则中标,未达到则流标
1.9、结算办法:
1.9.1、工程量按图纸工程量计算,结算价按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1.9.2、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因非投标人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减及变更内容中如只是砼标号、石子粒径、水稳配合比发生变化,最终结算单价均按投标人报价中该项目中标包干单价执行,不做任何调整。
变更内容中如只是砼厚度、碎石层厚度、水稳层厚度发生变化,增加部分按定额材料耗量计算材料增加用量,单价按施工期间《自贡建设》不含税材料信息价格的均价执行,其他费用均不做任何调整。
1.9.3、提供合格的竣工图、收方记录、技术变更资料同时提供完善的影像资料作为办理结算的依据。
1.9.4、工程竣工验收经合格后工程量按实结算,如果量有增减时,采用量变价不变的方式,单价执行中标包干单价。
1.9.5、税金由中标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支付税费。
1.10、付款方式:每月支付上月实际施工进度的70%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85%,完清相关资料及结算(需各方签字的资料应完善签字)后次月付至结算总价的90%,第三方审计(终审)结束后付至终审结算价的95%,余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结束后次月内付清。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之一。
2.2、施工企业须有相应施工能力匹配的人员、设备、资金。
2.3、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个机场跑道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均可)。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3.1、请于2021年7月9日至 2021年7月13日17:00分前将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银行回单(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ghdgfzb@163.com)进行报名,企业发展部审核后通知意向投标人并进行登记。
3.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服务。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投标者请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于2021年7月13日17时00分前通过转账或者汇款方式缴到我公司财务部,凭银行回单至我司财务部领取收据。
4.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自贡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513631010018000261247
请在备注栏注明投标工程名称,请使用对公账户转账或汇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科创中心飞机院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自贡市高新区板仓孵化大楼301室
联系人: 张斌
联系电话: 13550753249
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