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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政企一体向市场主体转型,至今基本已完成全面市场化运营,在自贡高新区由省级
升到国家级高新区的开发建设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自贡市高峰城市广场暨避险场所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用房)
塔吊租赁招标(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20220505-3号
1. 项目名称:自贡市高峰城市广场暨避险场所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用房)塔吊租赁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自贡市高新区南湖生态城西区的中部,东临城市主干道南苑街南延线,南临城市主干道汇南路,西临城市道路汇福苑之路北段。
2.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4300平方米,主体建筑为1栋,地下1层,地上2层。
2.3 招标范围:
2.3.1 招标方现场暂需要的1台QTZ6012型(实际使用情况以现场为准)。
2.4 基本要求:
2.4.1 乙方塔式起重机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应按照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系统”的要求进行管理。
2.4.2 乙方所提供塔吊均要为新购买5年以内设备。
2.4.3 若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4.3 乙方需提供塔吊合格证与检测报告。
2.4.4 乙方应为自身人员购买相应保险。
2.4.5 乙方需为每台塔吊配备吊绳2副、混凝土料斗1个。
2.5 租赁期限:自出租方塔式起重机进场安装调适报验合格准用之日起至该塔式起重机报停之日止(承租方书面报停单为准),租赁工期暂定6个月(最终以现场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相应设备租赁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银行回单(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ghdgfzb@163.com)进行报名,招标采购部审核后通知潜在投标人并将审核情况反馈,审核通过的潜在投标人招标采购部会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
投标者请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于2022年5月9日17时00分前通过转账或者汇款方式缴到我公司财务部,凭银行回单至我司财务部领取收据。
5.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自贡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513631010018000261247
请在备注栏注明投标工程名称,请使用对公账户转账或汇款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5月10日10时30分,地点为自贡科技创新中心飞机院三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自贡科技创新中心飞机院三楼305室
联 系 人: 庄正
电 话: 13350100717
2022年5月5日